2024年12月16日,ECHA 成員國委員會(MSC)同意將6項物質(zhì)添加到SVHC清單,并計劃于2025年1 月由ECHA正式將此6項物質(zhì)添加到SVHC清單。
根據(jù)REACH法規(guī),若物品中含有SVHC,并且含量大于0.1%(w/w),必須向下游用戶或消費者進行告知,履行信息傳遞義務(wù);若物品含有SVHC,并且含量大于 0.1%(w/w),同時年出口量大于1噸,必須向 ECHA 進行通報工作;且根據(jù)《廢棄物框架指令》WFD要求,自2021年1月5日起,若物品中SVHC含量大于0.1%,企業(yè)需進行SCIP通報。